重男轻女导致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在探讨因为重男轻女而提起离婚,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里面并没有直接提到重男轻女就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重男轻女本身可能并不直接等同于夫妻感情破裂,但如果因为重男轻女的观念,导致了一些具体的行为,而这些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法院有可能会判决离婚。
比如,如果因为重男轻女,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等行为,那么根据民法典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一规定,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是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又或者,重男轻女导致夫妻双方长期处于矛盾冲突中,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且有证据能够证明这种分居事实和原因,那么按照“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条款,在调解无效时,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然而,如果仅仅是存在重男轻女的观念,但并没有引发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认定感情破裂的具体行为和情形,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试图改善夫妻关系。
所以,因为重男轻女而提起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关键在于是否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因为重男轻女导致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情形,那么获得法院离婚判决的可能性就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