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被执行法院会通知本人吗?
我之前有过一次被法院执行的经历,现在好像又面临第二次被执行了。我不太清楚法院在第二次执行的时候会不会像第一次那样通知我,我想知道法院有没有相关的规定,会不会直接就执行了而不告诉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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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当涉及法院执行程序时,“执行”指的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对于第二次被执行时法院是否会通知本人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里所说的执行通知,就是告知被执行人法院要开始执行相关事项了。这一规定并没有区分是第一次执行还是第二次执行,也就是说,无论执行次数多少,法院都有义务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法院通知被执行人,主要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的知情权。让被执行人知道自己因为什么事情被执行,执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以及需要承担怎样的义务等。同时,这也是一种法律程序上的要求,保证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通常情况下,执行通知会以书面形式送达被执行人,告知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的后果等信息。这样一来,被执行人就有机会了解执行情况,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主动履行义务或者提出执行异议等。所以,第二次被执行时,法院是会通知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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