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房房东卖房后该如何保障租房合同权益?

我租的房子房东突然说要卖,我这合同还没到期呢,心里特别不踏实,就怕到时候被赶出去。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按照租房合同继续住下去的权益啊,具体有哪些办法和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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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东卖房后,要保障自己的租房合同权益,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要明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说,哪怕房东把房子卖了,你和原房东签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新的房主也得认这个合同,你能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住在这房子里,直到租赁期限结束。 其次,你拥有优先购买权。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不过,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情况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房东要卖房,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买下这房子的权利。要是房东没按规定通知你,你还可以请求他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在房东卖房过程中,对你的正常居住产生了不利影响,比如频繁带人来看房影响你生活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你可以据此和房东协商,要求适当降低租金或者暂停支付租金。 要是和房东在这些权益问题上有争议,沟通又解决不了,你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必要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买卖不破租赁:简单讲就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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