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不租了法院会判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吗
我把房子租给一个房 客,签了三年合同,结果才住了一年他就说不租了。我不想解除合同,希望他继续租下去。如果我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判他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吗?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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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法院是否会判决房客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之前,我们先来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继续履行,通俗来讲,就是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完成自己的义务。在房屋租赁这个场景中,就是让房客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期继续租用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房客提出不租了,法院是否会判决继续履行合同,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如果房客不租的理由不成立,也就是没有正当理由违约,比如不是因为房屋存在严重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等,而出租人又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且继续履行合同是可行的,例如房屋没有出现客观上无法继续出租的情况,那么法院有可能会判决房客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不会支持继续履行。比如,继续履行合同对于房客来说成本过高,履行起来非常困难或者不合理;或者合同已经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例如房屋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损毁无法居住等。在这些情况下,法院可能 会判决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违约的房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出租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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