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骑摩托车撞死人没钱赔偿,法院会接受他儿子的房子吗?
我父亲骑摩托车撞死人了,家里实在没钱赔偿。我自己有套房子,担心法院会把我的房子拿去处理这个赔偿的事儿。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法院会不会这么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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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直接执行儿子的房子来赔偿父亲因骑摩托车撞死人产生的赔偿款。这涉及到法律中的债务相对性概念,通俗来讲,就是谁欠下的债务,就由谁来偿还。父亲作为侵权责任人,他造成他人死亡所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由他自己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明确了侵权行为与责任承担主体的对应关系,即父亲作为侵权行为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儿子的房子属于儿子的个人合法财产,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儿子自愿为父亲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儿子与父亲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例如财产没有明确区分,资金往来混乱等),否则法院不能随意将儿子的房子用于赔偿。另外,如果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儿子如果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就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父亲的债务进行偿还,但这并不意味着法院会直接执行儿子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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