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强制执行前期是否会发通知书?
我有个案子已经到强制执行阶段了,不太清楚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前期会不会给我发通知书。我想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必要的程序,如果发的话,我好做好相应的准备,所以来问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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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受理强制执行前期,是会发送通知书的。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而执行通知书就是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给被执行人发出的通知其履行义务的法律文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就表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是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一个法定步骤。法院通过发送执行通知书,告知被执行人需要履行的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给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机会。 执行通知书一般会载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内容、履行期限,以及逾期不履行的法律责任等重要信息。其目的在于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避免直接采取强制手段,以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也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程序性。如果被执行人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就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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