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会坐牢吗?出狱了还用还吗?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朋友,现在到了约定还款时间,朋友却各种理由拖着不还。我担心一直拖着,他会不会最后直接不用还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他这种欠钱不还的情况会坐牢吗?要是真坐了牢,出来后这钱还需要还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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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欠钱不还一般情况下是不用坐牢的。因为这大多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范畴的事儿。《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在这三年里,如果债权人没有通过合理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法律将不再保护这笔欠款,不过要是债务人主动还钱,那是没问题的。 通常,债主把欠款人告上法庭,法庭要求强制还款后,欠款人依然不还,这时欠款人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老赖” ,会受到很多限制,但通常这并不意味着要坐牢。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债务人明明有偿还能力,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却有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书的行为,而且情节严重,那就会构成犯罪,是要坐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出狱了还用不用还钱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坐牢是对其拒不执行判决这种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而债务本身是民事责任,二者并不冲突。不能因为坐过牢,就免除民事上的还款义务。所以即使债务人坐了牢,出狱后依然需要偿还合法的债务。 相关概念: 普通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限制,在这个时间内主张权利,法院才会支持,像刚才说的一般是三年 。 失信被执行人:就是那些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也就是我们说的“老赖”,他们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比如不能高消费等。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是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故意不执行,情节严重就构成这个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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