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2年后会自动撤销吗?


失信被执行人2年后是否会自动撤销,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简单来说,失信被执行人就是那些明明有能力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却故意不履行的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法院会将这些人的信息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他们进行信用惩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这意味着,如果是一般情形下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通常期限是2年。但这并不意味着2年后就会自动撤销。 要想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依据该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也就是说,如果在2年期限内,失信被执行人没有满足上述撤销条件,即使2年时间到了,也不会自动撤销。比如,一个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一直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那么2年后他仍然会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只有当他履行了义务,或者符合其他撤销条件时,才会从名单中删除。所以,2年的期限只是一个时间参考,关键还是要看是否满足撤销的法定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