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检察院不起诉驾驶证会被吊销吗


交通肇事检察院不起诉,驾驶证仍有可能被吊销。首先要明白,检察院不起诉意味着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并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从法律规定来看,虽然检察院不起诉,但如果交通肇事行为符合吊销驾驶证的法定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然可以吊销驾驶证。比如,肇事人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并且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等严重后果,即便检察院不起诉,驾驶证也可能被吊销。 另外,实务中对于交通肇事案件到达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公安机关能否吊销驾照存在不同观点。反对吊销驾照的观点认为,“构成犯罪”应解释为确定有罪,未经法院审判不应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且根据相关规定,应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才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赞成吊销驾照的观点则表示,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基础是行为人的行为已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只是因犯罪情节轻微等原因才不起诉,这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体现;同时,从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文文义解释,“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者是并列关系,不起诉只是免除刑罚,不能免除行政责任。 相关概念: 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法律条文用语的文义及通常使用的方式,以阐释法律的意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