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获得对方谅解书后还会被判刑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诈骗罪的判刑问题。我有个朋友涉及了一起诈骗案件,现在他已经获得了对方的谅解书。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还会不会被判刑呢?主要就是想弄清楚谅解书在诈骗罪判刑里到底起多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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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即便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获得了对方的谅解书,依然是有可能被判刑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刑事谅解书。刑事谅解书是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后,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这说明获得谅解书只是一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条件,但不是必然导致不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诈骗行为情节严重,即便取得了谅解书,依然会被判处相应刑罚,只是法官在量刑时会将谅解书作为一个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比如犯罪嫌疑人诈骗金额巨大,原本可能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因为取得了谅解书,法官可能在法定刑幅度内适当从轻,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等。只有当犯罪情节轻微,综合各种因素考量不需要判处刑罚时,才有可能不被判刑,比如免于刑事处罚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等。所以说,获得对方谅解书并不意味着一定不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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