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一个月不想干了工资会给吗?
我在一家公司干了一个月,现在不想干了。我担心公司以我突然离职为由,不给我这一个月的工资。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公司应不应该给我发这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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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干了一个月不想干了,用人单位通常是需要支付工资的。 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劳动者只要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就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有明确体现,该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只要你正常完成了一个月的工作,用人单位就没有理由克扣这一个月的工资。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负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即便只工作了一个月就离职,用人单位也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出勤天数,足额支付工资。 不过,劳动者也应该遵守一定的离职程序。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但这与支付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因为劳动者可能要赔偿损失,就克扣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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