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两个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法律程序,在工伤处理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它们的区别。 首先,两者的定义和目的不同。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所受到的伤害是不是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比如,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而伤残鉴定则是在工伤认定之后,由专门的鉴定机构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以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目的是为了确定工伤职工应该享受的伤残待遇标准。 其次,申请的主体和时间不同。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再者,依据的标准和程序不同。工伤认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程序包括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受理、调查核实、作出认定决定等环节。而伤残鉴定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标准,鉴定程序包括提交申请、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等。 最后,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工伤认定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只有被认定为工伤,职工才有可能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而伤残鉴定的结果则直接决定了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待遇级别,不同的伤残级别对应着不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标准。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在定义、申请主体和时间、依据标准和程序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处理工伤事故时,职工和用人单位都需要了解这些区别,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