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是低保户会被判民事赔偿吗?


在探讨监护人是低保户是否会被判民事赔偿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监护人责任和民事赔偿的基本概念。监护人责任是指当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时,监护人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民事赔偿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一方因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需要给予对方的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这就表明,只要存在被监护人致他人损害的事实,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监护人通常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至于监护人是低保户这一情况,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虽然这类家庭经济困难,但低保身份并不影响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来判定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在审判时,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侵权行为的性质、造成的损害后果、双方的过错程度等,来确定监护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的具体数额。 也就是说,即使监护人是低保户,只要符合民事赔偿的条件,法院依然会判决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考虑到低保户的经济状况,在执行赔偿判决时,法院会遵循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这意味着法院在执行时会保障低保户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财产不被执行,确保他们的生活不受过度影响。同时,如果低保户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赔偿费用,也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通过分期支付等方式来履行赔偿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