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的人来分公司出差会发工资吗?
我是总公司的员工,最近被安排到分公司出差。我不知道在出差期间,公司会不会正常给我发工资。我平时的工资是由总公司发放的,这次出差也没收到关于工资的说明,所以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公司应不应该给我发工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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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公司的人到分公司出差的情况下,通常是需要正常发放工资的。这可以从工资的基本概念来理解,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员工被总公司安排到分公司出差,本质上依然是在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履行工作职责,因此公司没有理由不支付工资。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强调了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即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出差属于工作的一种特殊形式,员工在出差期间为公司的业务奔波,付出了时间和精力,属于正常的劳动范畴。
此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进一步保障了劳动者的工资权益。该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条款依然适用于出差期间。如果总公司因为员工出差到分公司就拒绝发放工资,那么就构成了对劳动者工资权益的侵害,员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一般情况下,总公司安排员工到分公司出差,必须要按照正常情况给员工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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