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一方欠款,房子会被执行吗?

我和配偶名下有一套房子,但是配偶在外欠了一笔钱。现在债主找上门,说要通过法律途径让法院执行我们的房子来还钱。我想知道,就因为配偶一方欠款,这房子真的会被执行吗?我很担心会失去自己住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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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一方欠款的情况下,房子是否会被执行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为了家庭生活、共同经营等事儿借的钱,双方都有还钱的责任。而个人债务呢,就是夫妻中的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的,没用到家庭生活里的钱,这种就由借钱的一方自己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执行这套房子来偿还债务。不过,法院在执行的时候,会保障夫妻双方基本的生活居住需求。要是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正常情况下,法院只能执行属于欠债一方的那部分房产份额。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房子没办法分割,法院也可能会把整套房子拍卖,然后把属于非欠债方的那部分钱留出来。 总之,法院在决定是否执行房子以及如何执行时,会综合考虑债务性质、房屋产权情况等多种因素,并且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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