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罪前买的房子会被没收吗
我想咨询个法律问题,我有个亲戚卷入了诈骗犯罪案件。他在实施诈骗犯罪行为之前就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案子在审理,我们都很担心这套房子会不会被没收,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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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如果该房子不是用诈骗所得赃款购买,且与诈骗犯罪行为没有直接关联,通常不会被没收。 首先,咱们来说说“没收财产”这个法律概念。没收财产就是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资产中的部分或者全部进行强制性剥夺。这里要明确,被没收的只能是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像犯罪分子自己的财物,以及他在和别人共有的财产里所享有的那份法定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意味着,如果房子不是违法所得,也不是供犯罪所用的财物,是不会被没收的。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虽然房子是在诈骗犯罪前购买,但为了实施诈骗或者逃避法律制裁等目的,对房子进行了特殊处理或利用,比如将房子作为实施诈骗的场所,或者通过房子进行洗钱等行为,那么这套房子就有可能会被没收。另外,如果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没收财产,而这套房子属于犯罪分子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也可能面临被没收的情况 。总之,具体会不会没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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