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买房的钱能否收回?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用诈骗来的钱买了房子,我想知道这买房的钱能不能收回来呀?我就想搞清楚这里面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判定和操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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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中用诈骗所得的钱买房,这笔钱能否收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如果买房者不知道所使用的钱是诈骗所得的赃款,没有犯罪故意,不构成犯罪,但是需要返还赃款。这种情况下,因为买房者本身没有恶意,只是在不知情时用了这笔钱买房,所以其权益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保护,但还是要把相当于赃款的金额退还。比如,有人从正常渠道买了一套房,后来才发现卖房者的钱是诈骗来的,这种情况买房者没有过错,但要退还相应款项。 要是买房者明知是赃款还用来买房,那就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此时法院通常会采取强制措施,先查封房子,之后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项按照诈骗的赃款金额来处理,在合理范围内多出来的部分收归国库,少的部分还给受害者们。例如,张三知道李四给他的钱是诈骗来的,还帮忙用这笔钱买房,那就会面临这样的处理。 总之,诈骗罪买房的钱能否收回要综合考虑买房者是否知情等因素,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 相关概念: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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