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除时会补偿吗,补偿多少钱?


在探讨违建拆除是否有补偿以及补偿金额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违建。违建,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许可,擅自搭建、建造的建筑物。比如没有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盖起来的房子,或者没有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的建筑,都属于违建的范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违建拆除是没有补偿的。这是因为违建本身就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城市规划秩序。如果对违建给予补偿,就相当于鼓励了这种违法行为。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有些建筑虽然没有相关的审批手续,但形成有历史原因或者政策原因,并非当事人主观故意违法建设。这种情况下,在拆除时可能会给予适当的补偿。又或者,行政机关在拆除违建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等行为,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赔偿。 至于违建拆除补偿的金额,如果是合法合规拆除违建,通常是不存在补偿的,也就没有所谓的补偿金额。但如果是上述特殊情况获得补偿或赔偿,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会考虑建筑的材料成本、建造时间、使用情况等因素。一般是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认定,以合理确定补偿或赔偿的数额。 所以,当遇到违建拆除的情况时,建议当事人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自己建筑的性质以及拆除的依据。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