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继承是否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相关法律条文是怎样的?

我家里老人立下了遗嘱,但是遗嘱中涉及的继承人先于老人去世了。我想知道在遗嘱继承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适用代位继承呢?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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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嘱继承是否可以代位继承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原理等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代位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原本由子女继承的份额,在子女先去世的情况下,由子女的孩子来继承。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种类、数额等。也就是说,被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指定谁来继承自己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里明确指出了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从原理上讲,遗嘱继承体现的是被继承人的个人意志,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具有特定性。当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嘱中针对该继承人的部分实际上就失去了实现的基础。因为遗嘱是基于特定的人来安排财产继承的,这个人不在了,遗嘱的这部分安排就无法按照原计划执行,而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让其他人来顶替。如果适用代位继承,就违背了遗嘱人立遗嘱时的意愿。比如,老人立遗嘱把房产给儿子,但儿子先去世了,若允许孙子代位继承该房产,这可能并不是老人最初立遗嘱时的真实想法,因为老人可能原本是基于对儿子的特定情感、信任等因素才立遗嘱将房产给他。 所以,在我国法律规定下,遗嘱继承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中有关该继承人的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样既保障了遗嘱人的意愿在合理范围内得到尊重,也维护了法定继承制度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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