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我开车时不小心和别人的车撞了,当时因为害怕就直接开走了,后来听说被撞的人去世了。我买了车险,现在很担心保险公司会不会因为我肇事逃逸就不赔了,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到底会不会理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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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理赔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交强险是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理赔的。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车险,其设立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基本的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同时,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这几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但对于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肇事逃逸并不在这几种情形之内,所以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例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等。 然而,商业险一般是不会进行理赔的。商业险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来确定赔偿范围和条件的。大多数商业保险合同中都明确将肇事逃逸列为免责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只要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那么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商业险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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