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人三天后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在交通事故中碰人三天后保险公司是否理赔,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保险理赔的一些基本概念。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按照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审核和赔付的过程。一般来说,在交通事故中,涉及的保险主要是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商业三者险则是对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的补充。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如果碰人三天后才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先调查事故的真实性和具体情况。如果能够通过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清晰确定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而且事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那么保险公司通常会进行理赔。例如,有监控清晰记录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医院的诊断证明也能明确伤者的伤情与此次事故有直接关联。 然而,如果因为延迟通知,导致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保险公司对于无法确定的部分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伤者在这三天内可能受到了其他伤害,导致难以判断其目前的伤情是否完全由此次交通事故造成,保险公司就可能会对这部分不确定的损失拒绝赔偿。 所以,碰人三天后保险公司是否理赔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能否确定事故情况和损失程度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