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已离婚房产要怎么过户?
我是离婚案件中的原告,现在离婚判决已经下来了,房子判给了我。我对房产过户这方面不太懂,想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需要准备哪些东西,走什么样的流程,希望能有人详细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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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作为原告已经离婚,涉及房产过户问题,分不同离婚方式来说明。 首先是诉讼离婚,如果法院判决书明确房产归您,在判决书生效后,您可直接前往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过户,无需另一方同意或签字。这是因为法院判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办理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房产证(若有共有权证,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填写并提交房产登记申请书。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 若是协议离婚,通常夫妻双方要共同申请登记。若只有您一方申请,有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才行。一般流程如下:第一步,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第二步,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第三步,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第四步,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第五步,取证。办理时要准备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整个房产过户过程,关键在于按照规定准备齐全资料,并按流程逐步办理,确保过户顺利完成。 相关概念: 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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