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会立案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否会立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立案”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含义。这里的立案通常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受理并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理,或者在涉及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对交通肇事犯罪等进行刑事立案。 在行政处理程序方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报警并出警到达现场后,其实已经启动了相应的行政处理程序,一般会对该事故进行登记并处理,这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广义的“立案”。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这个处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文书,它是对事故责任的划分认定。只要事故报警符合受理条件,不管最终责任认定书结果如何,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程序已经开始,从这个角度讲是“立案”了。 如果涉及到刑事责任,情况就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当交通事故符合上述犯罪构成要件时,才会以交通肇事罪等罪名进行刑事立案。例如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等情形。所以,即便有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不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司法机关也不会进行刑事立案。 综上所述,在行政处理上,交通事故报警后一般就会启动相应程序,类似立案;而刑事方面,则要依据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来判断是否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