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有一些共同财产,现在配偶不幸去世了,我完全不知道这些共同财产该怎么处理分割。是我能直接全部拿走,还是要和其他人分?具体的分割方式和流程是怎样的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当涉及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的分割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别。共同财产通常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所有权。而个人财产则是属于某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在分割共同财产前,需要先把属于生存一方的那部分划分出来,剩下的才是去世一方的遗产。 对于这部分遗产,要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有遗嘱,那么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就可以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有一定的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例如,夫妻二人婚后有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先将50万划给生存的配偶,剩下的50万作为遗产。若去世一方留有遗嘱指定由子女继承这50万,那么子女就可以继承。若没有遗嘱,这50万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均等的,但在实际分配中,也会考虑继承人的具体情况,比如是否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