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否会构成伤残呢?


在医疗过程中,医疗事故是否构成伤残是很多患者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院和医生在看病过程中,因为犯错给患者身体造成了伤害。 而伤残则是指因身体受到伤害后,导致身体的某些功能受到永久性的损害。判断医疗事故是否构成伤残,需要进行专业的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在鉴定过程中,专家会依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等相关标准来判断患者的身体损害程度是否达到伤残标准。这个标准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其中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患者可以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患者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总之,医疗事故有可能构成伤残,但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来确定。患者在遭遇可能的医疗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