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打架经学校调解后还会被按照处罚法处理吗?


未成年人打架经学校调解后是否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而制定的法律。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打架行为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学校的调解只是校内的处理方式,并没有涉及到公安机关介入。那么当打架行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标准时,即便学校调解好了,公安机关仍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处罚。比如打架导致一方轻微伤,并且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安机关可以视情节对涉事未成年人进行处罚。不过,考虑到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要是学校调解后,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并且打架情节显著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没有其他人报警,公安机关没有发现该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那么通常不会再进行处罚。但如果打架行为性质恶劣,比如结伙殴打他人、多次殴打他人等,即使学校调解了,公安机关介入后还是会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