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先动手打人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先动手打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打人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首先,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民事责任主要是对被打者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先动手打人导致对方受伤,需要赔偿对方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比如,被打者去医院看病花了医药费,因受伤请假耽误学习请家教辅导产生的费用等,都可能需要赔偿。 其次,关于行政责任。如果未成年人的打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该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一般来说,如果打人情节较轻,可能会被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不过,对于未成年人,通常会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最后,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如果未成年人先动手打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达到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