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前夫的钱他申请冻结,唯一的房子会被拍卖吗?
我跟前夫离婚后,还欠他一笔钱。现在他申请冻结我的财产了,我名下就只有一套房子,这也是我唯一的住房。我特别担心这房子会被拍卖,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唯一的房子会不会被拍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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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房子是否会被拍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唯一住房”的概念。唯一住房就是指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一般来说,法院在执行时会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居住需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意味着,如果这唯一的房子确实是你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通常不会轻易拍卖。 然而,也存在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以上这些情况,即便房子是你唯一的住房,法院也有可能会拍卖。 所以,你欠前夫钱,他申请冻结财产后,唯一的房子不一定会被拍卖,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可以拍卖的法定条件。你可以积极与前夫协商还款事宜,也可以向法院说明你的实际情况,争取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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