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不联系家人警方会受理吗?
我有个朋友,他故意不跟家里人联系,家里人很着急,都快报警了。我想问问这种情况,要是家人报警,警方会不会受理啊?我就是想了解一下警方对于这种事情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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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警方是否会受理故意不联系家人这一情况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失踪人员指的是离开其住所或最后出现地,与家人或利害关系人失去联系,下落不明的公民。而人口失踪案则是围绕失踪人员所展开的需要进行调查和处理的案件。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如果仅仅是故意不联系家人,不存在上述疑似被侵害等法定情形,一般情况下警方可能不会按照失踪人口案进行受理。因为警方的资源是有限的,需要优先处理可能涉及违法犯罪、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且严重的情况。但如果家人因联系不上亲人而极度担忧,向警方求助,警方通常会提供一定的帮助和建议,比如协助查询相关信息、帮忙联系可能知晓情况的人等。例如,警方可能会查看监控,看是否能找到当事人最后出现的位置;也可能联系当事人的朋友、同事,了解其近期的动态。不过,这并不等同于将其作为正式的案件来处理。 所以,对于单纯故意不联系家人的情况,警方是否受理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情况,看是否存在符合法定受理情形的要素。如果家人实在担心,可以向警方详细说明情况,由警方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采取何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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