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不去的话会上门抓人吗?
我收到了行政拘留的通知,但我不想去执行。我心里很害怕,不知道如果我不去的话,警察会不会上门来抓我?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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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当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后,被处罚人是有义务按照规定到指定地点接受拘留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也就是说,如果被处罚人对行政拘留决定有异议,是有合法途径来申请暂缓执行的。 然而,如果被处罚人既不申请暂缓执行,又拒绝前往执行行政拘留,那么公安机关是有权采取进一步措施的。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会采取强制传唤等方式,也就是可能会上门抓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这里的强制传唤就包括了必要时可能会上门将被处罚人带至执行场所执行行政拘留。 所以,行政拘留不去执行是可能会面临被上门抓人的情况的。被处罚人应该正确对待行政拘留决定,如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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