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终结执行后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我有个案子法院已经终结执行了。我不太清楚之后的诉讼时效是怎么算的。我担心自己因为不了解规则,错过再次主张权利的时间,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又到什么时候截止呢?
展开 view-more
  • #执行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法院终结执行后诉讼时效怎么算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你不向法院请求保护你的权利,之后再去法院起诉,对方如果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你可能就无法胜诉了。 法院终结执行,通常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为发生了某些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法院裁定结束执行程序。比如,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或者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法院终结执行并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 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法院终结执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开始起算,那么它会继续按照原来的规则进行计算。比如普通的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法院终结执行时,如果距离诉讼时效起算点已经过了一年,那么剩余的两年诉讼时效依然会继续计算。 然而,如果在法院终结执行后,出现了法定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比如债权人再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例如,债权人在法院终结执行后的一个月后又向债务人发出了催款通知,债务人签收了,这就属于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此时诉讼时效中断,从债务人签收催款通知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此外,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六个月。比如在法院终结执行后,临近诉讼时效期满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了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债权人无法主张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止,等地震影响消除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六个月。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