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会被公安起诉吗?
我和对象没领证就住在一起了,最近听说非法同居可能会有法律问题。我很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公安会不会起诉我们啊?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希望能弄清楚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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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法同居”这个说法在现代法律语境中有不同的理解。在过去,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曾被定义为非法同居。但现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这意味着,单纯的非婚同居关系,不管是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还是一方有配偶与他人同居,都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主动介入,更不会起诉。 不过,如果同居行为涉及到其他违法犯罪情况,那性质就不同了。比如,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立案侦查,之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另外,如果同居过程中涉及到诸如诈骗、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肯定会依法处理。所以,一般的非婚同居不会被公安起诉,但如果涉及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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