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婚同居关系可以诉求法院解除吗?

我和对象没领证就住在一起了,现在不想继续这样的关系了,想知道能不能向法院诉求解除这种未婚同居关系。主要就是想弄清楚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处理才符合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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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单纯的未婚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当事人诉求解除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未婚同居关系,简单说就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就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状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是因为未婚同居关系并不像婚姻关系那样受到法律严格保护。婚姻关系是经过法定程序登记确立的,具有明确的法律权利和义务。而未婚同居双方的关系相对松散,法律给予了一定的自由空间,不进行过多干涉。 不过呢,如果在同居期间涉及到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法院是会受理并依法作出处理的。财产分割方面,如果能证明某些财产是一方个人所有,那归个人;如果是共同购置的,一般会按照出资等情况合理分配。子女抚养问题则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定抚养权归属等。 相关概念: 未婚同居关系: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的男女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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