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交警还会继续管吗?
我之前出了交通事故,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出来了,但是后续还有一些赔偿之类的事儿没解决好。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交警还会管吗?比如协调双方赔偿问题啥的,还是说之后就完全靠我们自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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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交警是否还会继续介入处理,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事故责任认定这一核心工作,交警的任务在出具认定书后基本完成。因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认定书出具,意味着交警对事故发生过程、原因以及责任划分的认定工作已经结束。 然而,在赔偿调解方面,交警仍可发挥一定作用。如果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交警应当组织调解。这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以,若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交警会组织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调解。 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那么交警就不会强制调解。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其他法律途径来解决赔偿纠纷。也就是说,后续赔偿问题的解决方式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有所不同,交警在其中的角色也会相应变化。 另外,如果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交通违法行为需要进一步处理,或者涉及刑事犯罪(如交通肇事罪),交警依然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继续开展工作。例如,对于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交警会依法进行处罚;若事故构成刑事犯罪,交警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总之,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交警并非完全不管,而是会根据具体情况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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