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打架后双方和解,派出所会给撤案吗?

我和人打架了,现在双方已经达成和解,都不想再追究这件事了。但是派出所那边案件还在处理,我想知道在这种双方都和解的情况下,派出所会不会给撤案呢?我挺担心一直拖着有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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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架和解撤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打架双方达成和解后,派出所是否撤案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和基层保卫组织依法对需要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和不够立为刑事案件的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而刑事案件则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对于打架造成的治安案件,如果情节较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若双方和解,派出所很可能会撤案,不再对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这里的“情节较轻”通常包括打架造成的伤害后果比较轻微,例如只是皮外伤,双方矛盾是因为日常琐事引发且没有恶劣的主观故意等情形。 然而,如果打架的情节严重,构成了刑事案件,即使双方和解,派出所一般也不会直接撤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打架构成的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通常不符合这些可以撤案的法定情形。不过,双方和解的情况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比如在法院量刑时,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赔偿情况以及被害人的谅解等因素,对犯罪嫌疑人从轻量刑。所以,即便不能撤案,和解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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