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会将认罪认罚具结书告知律师吗?
我涉及一个案子,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我想知道检察院那边会不会把这个具结书的情况告诉我的律师呢?我有点担心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情况,影响后续的处理,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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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通常会把认罪认罚具结书告知律师。认罪认罚具结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的表明其愿意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法律文书。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就表明律师在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个过程中是全程参与的,自然会知晓具结书的内容。 另外,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说,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有权利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包括认罪认罚具结书。律师可以根据具结书的内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更准确、更有效的法律帮助和辩护策略。 而且,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检察院也有义务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确保律师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所以,检察院不仅会让律师知晓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还会保障律师能够查阅、复制相关的法律文书,以便律师更好地开展辩护工作。总之,检察院把认罪认罚具结书告知律师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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