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被处5日行政拘留不去会被加刑吗


嫖娼被处5日行政拘留,若不去一般不会直接加刑,但会有其他严重后果。 首先要明确,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领域内常见的处罚形式,是对一般违法行为人员实施惩罚和教育警示的行政制裁手段。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次对你作出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就是依据此法律规定。 如果不去执行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但如果你既不申请暂缓执行,又不按时去执行拘留,公安机关会采取措施,比如强制传唤你到案执行拘留 。而且这种不配合执法的行为,可能会在后续面临新的行政处罚,虽然不一定是在原来5日拘留基础上加刑,但整体所面临的法律后果会更严重。 不过,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即使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也可以不执行。这些特定情况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且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如果你不属于这些特殊情况,就应该按照规定去执行行政拘留。 相关概念: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