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37天又延长60天会放人吗?
我被拘留37天后又被告知延长60天,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这延长的60天结束后会不会放人。我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拘留时间延长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有没有可能到时候就放我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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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拘留一般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这里所说的拘留37天又延长60天,通常指的是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这个时间是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就是37天。 如果在37天后又延长了60天,这往往意味着案件比较复杂,需要进一步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这可能就是延长60天的法律依据。 至于延长60天后是否会放人,要取决于案件的侦查情况。如果在这60天内,侦查机关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并且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那么可能会继续羁押直至法院判决;如果侦查机关没有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或者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那么就会放人。此外,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也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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