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区房会有房产证吗?
我家这边有安置区房,我挺想买一套的,但又担心没有房产证。我不太清楚安置区房的产权情况,就想问问安置区房到底会不会有房产证啊?买了之后能不能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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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区房通常指的是因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后,为安置被拆迁人而建造的房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安置房。安置房是否能办理房产证,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来说,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5年)不能上市交易。这意味着这类安置房在满足一定条件和期限后,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只要是合法建造的房屋,符合不动产登记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房产证。 另一种情况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类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没有太大区别,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 然而,如果安置区房的建设没有经过合法的审批手续,比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那么就属于违法建筑,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此外,一些安置区房可能存在土地性质问题,如果土地是集体土地,而购房者不是该集体组织成员,那么办理房产证也会存在障碍。 如果你打算购买安置区房,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屋的产权情况和相关手续。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可以要求卖方提供房屋的相关证件和资料,也可以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该房屋是否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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