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罪是否属于诈骗罪?


金融诈骗罪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属于诈骗罪这个大范畴的,但它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是对于普通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而金融诈骗罪是一类犯罪的统称,它是指在金融领域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保险金等,或者进行非法集资诈骗、金融票据诈骗和信用证、信用卡诈骗等行为。金融诈骗罪包含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等多个具体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节专门对金融诈骗罪进行了规定。 从法律关系上来说,金融诈骗罪是诈骗罪在金融领域的特殊表现形式。它们本质上都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但金融诈骗罪是发生在金融活动这个特定领域。就好比普通诈骗罪是一个大的“家族”,金融诈骗罪是这个“家族”中在金融领域“分支”。这种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在法律适用上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也就是说,当一个行为同时符合金融诈骗罪和普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时,优先适用金融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两者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不同的罪名在量刑和具体认定上可能存在差异。普通诈骗罪的认定主要依据其诈骗的手段和骗取财物的数额等。而金融诈骗罪除了考虑这些因素外,还需要结合金融领域的特点和相关金融法规。例如,贷款诈骗罪就需要考虑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并且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等情况。所以,虽然金融诈骗罪属于广义上的诈骗罪,但在实际的法律操作中,它们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