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过渡费是否能强制执行?


拆迁安置过渡费是指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的,用于临时安置、解决过渡期间居住问题的费用。在探讨拆迁安置过渡费能否强制执行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强制执行的基本概念。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从法律依据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强制执行的相关内容。其中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对于拆迁安置过渡费而言,如果拆迁双方就过渡费问题达成了协议,并且该协议经过了司法确认,比如通过法院调解达成了调解书,或者经过法院判决明确了拆迁方支付过渡费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拆迁方拒绝按照协议或者判决支付过渡费,被拆迁方就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例如,可以查询、冻结、划拨拆迁方的银行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等。通过这些执行措施,来保障被拆迁方能够拿到应得的拆迁安置过渡费。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拆迁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暂时无法支付过渡费。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制定合理的执行方案,例如分期支付等。但这并不影响被拆迁方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强制执行的权利。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过渡费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被拆迁方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遇到拆迁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合法、合理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