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的一方欠债会连累另一方吗?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我发现他背着我欠了一大笔债。我很担心这笔债会影响到我,不知道在法律上,夫妻一方欠债会不会连累另一方呢?我需不需要帮他还这个钱?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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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夫妻中的一方欠债是否会连累另一方,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为了家庭生活、共同经营等情况所欠下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借钱买房,或者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孩子教育费用等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是有责任一起偿还的。 然而,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瞒着另一方在外赌博欠下的巨额债务,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高风险投资所欠的钱,且这些钱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这笔看似个人的债务其实是用于夫妻共同事务的,否则另一方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所以,当遇到夫妻一方欠债的情况时,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另一方一定会被连累,要根据债务的具体性质和相关证据来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从而确定另一方是否有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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