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烧了别人的房子还不起,国家会给补助吗?
我是个低保户,不小心烧了别人房子,可我实在没能力赔偿。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会不会给我补助来赔偿对方呢?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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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一个人因为自己的过错行为给他人造成了财产损失,这个人就有义务对受损方进行赔偿,这就是所谓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这个案例里,低保户烧了别人的房子,这属于侵权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低保户有责任赔偿受损方的损失。 而关于国家补助这一块,国家的社会救助体系主要是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例如低保政策,就是为了帮助那些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维持基本生活。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低保户因侵权行为导致赔偿不起而给予补助赔偿他人损失的规定。 社会救助主要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这些救助都是围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益,并非用于解决侵权赔偿问题。 不过,如果低保户本身因为这一事件导致生活更加困难,符合临时救助等相关救助条件的,可以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申请临时救助,以缓解当下的生活困境,但这和赔偿他人房子损失的补助是两码事。所以,一般情况下国家不会专门为低保户赔偿他人房子损失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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