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到汽车交强险会赔偿吗?


在探讨摩托车撞到汽车交强险是否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强险的基本概念。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只要摩托车投保了交强险,在撞到汽车造成对方(汽车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交强险的赔偿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情况。 有责赔偿时,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例如,摩托车撞汽车导致汽车损坏,维修费用在2000元以内,交强险会全额赔偿;若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则需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由摩托车车主和汽车车主按比例承担。 无责赔偿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假设摩托车在事故中无责任,但汽车方有人员受伤,产生了医疗费用,那么交强险会在1800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 不过,也存在一些交强险不赔偿的情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摩托车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车辆被盗抢期间肇事或者故意制造事故,交强险对于财产损失是不赔的,但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会垫付后向致害人追偿。 综上所述,摩托车撞到汽车,在大多数情况下交强险会按规定进行赔偿,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法律规定来判定是否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