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人遗忘的信用卡取款会构成信用卡诈骗吗?
我最近遇到一个情况,朋友在餐厅吃饭时捡到邻桌客人遗忘的钱包,里面有一张信用卡。他一时糊涂,用这张卡去ATM取了2000元现金,后来失主报警了。想了解这种使用他人遗忘的信用卡取款的行为,是否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如果是的话,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另外,他现在很后悔,主动归还钱款的话能不能减轻责任?希望能得到专业的法律解答。
闫旭东执业律师
已帮助 2530 人解决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包括冒用他人信用卡等行为。你朋友使用他人遗忘的信用卡取款,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已涉嫌信用卡诈骗。关于立案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但2000元通常已达到立案标准)。
对于你朋友的情况,主动归还钱款属于积极退赃的行为,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若他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同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可能免除处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
建议你朋友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说明事情的经过;2. 将取出的2000元全额归还被害人,并诚恳道歉,争取被害人的谅解书;3. 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后果。需要注意的是,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即使金额不大,也可能面临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等处罚,因此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非常重要。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