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得到谅解书算是好的表现吗?
我正在服刑,家里人帮我拿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书。我不太清楚这在服刑期间算不算好的表现,对我有没有啥好处,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这种情况到底咋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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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刑期间得到谅解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一种积极表现,但具体是否能认定为良好表现以及能否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谅解书是被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的书面文件。它体现了被害人一方的态度转变,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矛盾得到了一定缓解。在司法实践中,服刑人员获得谅解书往往表明其在服刑过程中可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真诚悔悟等,这些行为通常是值得肯定的积极表现。 然而,认定服刑人员是否有良好表现,不仅仅取决于是否获得谅解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相关规定,服刑人员的良好表现通常通过其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以及参加劳动并完成生产任务等多方面来综合考量。例如,《监狱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对于获得谅解书这一情况,如果服刑人员是因为积极弥补被害人损失、真诚悔悟而获得,并且同时在其他方面也遵守监规、积极改造,那么这可以作为其有良好表现的一个佐证,在申请减刑、假释等司法程序中,司法机关会将其作为一个考虑因素。但如果仅仅只是拿到了谅解书,而在服刑期间其他方面表现不佳,违反监规纪律等,那么可能就难以单纯凭借谅解书认定为有良好表现。总之,获得谅解书是一个积极因素,但最终认定还需结合服刑人员的整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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