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八个月女方诉讼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首先,法律对于女方在哺乳期提出离婚是有相关规定的。《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所以在子女八个月时,女方是可以诉讼离婚的。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关键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对于子女八个月女方诉讼离婚的情况,如果女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符合上述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是有可能判离的。比如男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等行为,经过法院调解无效,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如果女方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通常不会轻易判离。 在子女抚养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所以一般情况下孩子八个月大离婚,抚养权会倾向于女方,当然如果女方有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抚养权也可能判给父亲。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 夫妻感情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挽回,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这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 。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