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自己摔伤,老板要不要赔偿?
我下班回家的路上不小心自己摔伤了,现在身体受伤没法正常工作,生活也受到影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老板有没有责任给我赔偿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展开


在探讨下班路上自己摔伤老板是否需要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要先了解一下工伤保险的概念。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受到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知,在上下班路上,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几种情况才会被认定为工伤。而自己摔伤并不属于上述规定中的情形,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老板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老板承担赔偿责任往往是基于员工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老板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给予一定的帮助,那是另外一回事。所以,下班路上自己摔伤,在正常情况下老板是不用赔偿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