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异地劳务派遣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我在异地被劳务派遣工作,结果受了工伤。现在不清楚能享受什么样的工伤待遇,也不知道该按照派遣地还是用工地的标准来执行。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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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异地劳务派遣工伤待遇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而工伤待遇则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享有的一系列补偿和保障。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就明确了异地劳务派遣中社保缴纳地与待遇享受的标准。也就是说,在异地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原则上是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来执行的。 具体到工伤待遇的内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此外,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对于构成伤残的工伤职工,还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待遇。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在异地劳务派遣中,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那么劳务派遣单位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同时,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劳动者在异地劳务派遣过程中遭受工伤时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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