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工伤了厂里该怎么赔偿?


当员工在工作中负工伤后,厂里的赔偿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标准来进行。首先要明确的是工伤认定这个概念,工伤认定就是由相关部门确定员工所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就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一个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关于赔偿项目,根据不同的情况会有所不同。比如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如果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